首页> 专家库 > 评标专家处罚处理
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行政处理决定书(京怀园评决〔2026)第1号)
发布时间:2026-07-10      浏览次数 0

当事人:陈丽萍

身份证号码:654***********5122

评标专家聘书编号:BP19000795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2022年4月22日你在“怀柔区2022年怀柔镇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评标中存在分工评审、将个人已完成的打分结果供其他专家借鉴或抄袭、借鉴或抄袭其他专家打分结果问题。

上述事实有评标音视频资料、评标过程资料等证据为证。

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第十三条;《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京人社专技发〔2011)246号)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七)项;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法〔2018)25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累计积分直接迖到12分(含12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3个月。根据你上述行为,此次应计15分,本机关决定: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暂停评标3个月。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迖之日起60曰内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

2026年7月10日


附件列表:
行政处理决定书-评标专家陈丽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