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高小兰
身份证号码: 110***********424X
评标专家聘书编号: BP11013274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2025年3月28日,你在东四环大修及环境提升工程(园林绿化提升)施工(一标段)中存在影响或干扰其他专家独立评审、顺从其他专家发表的倾向性及排斥潜在投标人意见的引导意图。
上述事实有评标过程资料、约谈问询记录等证据为证。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号)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第(五)项、第(八)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第十三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26号令)第二十九条第(八)项;《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京人社专技发〔2011〕246号)第十四条第(一)项;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法〔2018〕25号)第十三条第(二)项,暂停评标3个月。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