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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工程建设
  2.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 [实施日期] 2021-03-01
  4. [成文日期] 2021-01-27
  5. [发文字号] 建市〔2021〕11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21-01-27
  8. [有效性]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原《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05〕74号)同时废止。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附件:1.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3.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4.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5.支付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6.支付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7.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8.履约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月27日


附件列表:
1.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wps
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wps
3.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wps
4.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wps
5.支付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wps
6.支付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wps
7.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wps
8.履约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