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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1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0
招标备案号:JS1201012026096004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2X8007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以津教政办〔2025〕22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项目总投资为28377.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76.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74.13万元,预备费826.5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医院自筹等渠道解决,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88548.21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涉及总医院第一、二、三住院楼、急诊楼提升改造工程和新增外挂电梯工程,提升改造总面积85293平方米,其中第一住院楼改造面积17971平方米、第二住院楼改造面积5224平方米、第三住院楼改造面积58931平方米(第三住院楼改造工程涉及改造面积57987平方米,第三住院楼外挂电梯工程涉及改造面积为 944平方米)、急诊楼改造面积3167平方米、第三住院楼外挂电梯工程新增建筑面积3255.21平方米(不纳入建设用地容积率计算范畴)
2.2 工程建设地点:总医院西院位于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66号,四至范围:北至兰州道、南至新兴路、东至鞍山道、西至万全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第二住院部改造提升项目EPC项目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522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60560平方米,层数地上17层,地下一层,最大建筑高度 74.35 米,最大单跨跨度 8.1 米。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项目技术交底、工程专项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承包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后试验、备案、移交、工程保修(含质保及维保),完成结算并配合相关部门审计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标段投资额1348.5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10月31日 至 2028年10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下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部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及任命书复印件并对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设计负责人应单独配备,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提供证书及任命书复印件。 (3)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结构负责人应单独配备,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提供证书及任命书复印件。 注: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监理工程师若为电子证照,应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且需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4)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正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任命书原件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只在本项目任职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提供证书及任命书复印件。 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副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任命书复印件。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复印件。 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任命书原件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证书及任命书复印件。 注:施工项目部人员按照天津市《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津建筑【2012】141号)及《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1日20时3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9日20时3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招标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法定代表人:牛远杰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邮政编码:300052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022-60361777
传真:022-6036177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秀芬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邮政编码:300380
项目负责人:王梦霞
电话:022-23717450-8006
传真:022-23717450
日期:2026年09月2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受理负责人:程老师
电话:022-60361777
传真:022-6036177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23117433
传真: 23450807
电子邮箱: hpqzjw26@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s://ggzy.zwfwb.tj.gov.cn/btstyslzq.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