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1201012026096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2X8006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以津教政办〔2025〕22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项目总投资为28377.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76.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74.13万元,预备费826.5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医院自筹等渠道解决。 建设规模为 88548.21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涉及总医院第一、二、三住院楼、急诊楼提升改造工程和新增外挂电梯工程,提升改造总面积85293平方米,其中第一住院楼改造面积17971平方米、第二住院楼改造面积5224平方米、第三住院楼改造面积58931平方米(第三住院楼改造工程涉及改造面积57987平方米,第三住院楼外挂电梯工程涉及改造面积为 944平方米)、 急诊楼改造面积3167平方米、第三住院楼外挂电梯工程新增建筑面积3255.21平方米(不纳入建设用地容积率计算范畴)
2.2 工程建设地点:总医院西院位于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66号,四至范围:北至兰州道、南至新兴路、东至鞍山道、西至万全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第三住院部加装4部外挂电梯项目EPC项目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4199.21平方米,其中第三住院楼外挂电梯工程涉及改造面积944平方米,第三住院楼外挂电梯工程新增建筑面积3255.21平方米 (不纳入建设用地容积率计算范畴);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255.21平方米,层数23层,最大建筑高度 97.65米,最大单跨跨度4.5米,结构类型:钢框架结构。主要包括:外挂电梯工程位于第三住院楼西北侧,增设4部外挂电梯,电梯服务楼层1-22层,第23层为电梯机房层;电梯结构形式采用钢框架结构,外檐采用银灰色铝板幕墙,电梯厅部位安装玻璃幕墙。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项目技术交底、工程专项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承包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后试验、备案、移交、工程保修(含质保及维保),完成结算并配合相关部门审计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标段投资额3307.71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10月31日 至 2028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负责对应工作的单位具备即可)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取得下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提供任命书。(3)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提供任命书。(4)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只在本项目任职加以承诺;(5)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副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任命书。(6)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职工,专业为建筑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任命书。(7)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任命书。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8)项目部其他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1日21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9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招标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法定代表人:牛远杰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邮政编码:300052联系人:唐少杰电话:022-60362025传真:022-60362025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靖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门邮政编码:300200项目负责人:雷青电话:15022277091传真:/ 日期:2026年09月2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受理负责人:唐少杰
电话:022-60362025
传真:022-6036202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23117433
传真: 23450807
电子邮箱: hpqzjw26@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s://ggzy.zwfwb.tj.gov.cn/btstyslzq.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