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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01-93住宅C地块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1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0
招标备案号:JS1216402026093013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33G004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滨01-93住宅C地块项目 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开审批[2026]1176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弘远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6587268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8521569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8065699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51.37%,自筹及其他资金48.63%,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45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弘远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在自有土地新建住宅及配套公建,总占地面约50282.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该项目未进行过立项手续申报)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泰规划路二以南,奥运路以东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滨01-93住宅C地块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14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面积32000平方米,地上最高层数18层,最高高度54米,最大单体跨度16米,地下1层,地下5.9米。监理范围 :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 ;服务范围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标段投资额21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 :自2026年10月30日至2031年08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6年10月30日至2029年08月31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 :自2029年09月01日至2031年08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若提供职称证书应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4、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1日15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9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招标人:天津弘远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磊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51号金融街W2-ABC-5层502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宁璐宁
电话:022-23333809
传真:022-2333380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萍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4号楼505
邮政编码:300220
项目负责人:郭琳
电话:022-23855289
传真:022-23855289
日期:2026年09月2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弘远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宁璐宁
电话:022-23333809
传真:022-23333809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51号金融街W2-ABC-5层50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受理负责人: 邳玉宝
电话: 25203625
传真: 25202863
电子邮箱: jjj@teda.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s://ggzy.zwfwb.tj.gov.cn/btstyslzq.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