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1201162026083003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2VX002
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津滨大(挂)2023-2号(聚港五金地块)配套项目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6]38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资金来源为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 建设规模为 347.644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津滨大(挂)2023-2号(聚港五金地块)配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箱涵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同步实施管线切改、保护等其他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滨海新区汉港公路以西、天元路以南、世纪大道以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滨大(挂)2023-2号(聚港五金地块)配套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箱涵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同步实施管线切改、保护等其他工程。道路工程规划道路长度约347.644米。新建DN600-DN800雨水主管道约327米、DN300污水管道约20米,同步建设检查井、雨水口等。新建DN200给水主管道约1158米,同步建设给水支管、消火栓、直埋闸等。新建DN90燃气管道约190米,同步建设阀门、警示带、示踪线、标志牌等。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过程的监理。监理深度:实行“四控(质量、进度、投资、环保)、三管(合同、信息、安全)、一协调”。标段总投资:33.8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6年9月21日至2029年5月21日,其中,1、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6年9月21日至2027年5月21日;2、相关服务阶段:(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至/;(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 自/至/;(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7年5月22日至2029年5月21日;(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7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08月14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法定代表人:陈亚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福地商务园1-4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耿冰瑾电话:66281538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程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第二大街建投大厦邮政编码:300459项目负责人:王帅电话:022-66222919传真:022-66222930 日期:2026年08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受理负责人:耿冰瑾
电话:66281538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福地商务园1-4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59012327
传真: 59012332
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