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京津冀协同发展> 招标公告
天津市“十五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1、2、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7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0
招标备案号:JS1201002026054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CR003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十五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备〔2025〕28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3201451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3201451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15.9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城市旧供水管网及设施进行改造,其中改造市政道路管网81.9公里,庭院道路管网34公里,并在管网关键节点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海河以南区域(和平区、河西区、红桥区、南开区、西青区、津南区)(详见附表)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3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十五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二期一标段 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为新华路(新华路与保定道交口)、昆明路(南京路-汉阳道)、云南路(成都道-马场道)、滨江道(和平路-兴安路)、绍兴道(桃园村大街-永安道)、黄山路(资水道-沅江道)、曲江路(珠江道-新会道)、大沽南路(尖山路-解放南路)、太湖路(大沽南路-黑牛城道)、平江南道(友谊路-隆昌路)、学苑路(大沽南路-珠江道)、雅致道(长湖路-艺林路)、柳江路(黑牛城道-恒盛大厦)等13条市政道路旧供水管网改造,以及孙庄子村、牛坨子村里巷道路旧管网改造,涉及区域为天津市和平区、河西区、西青区,总建设规模为14.717公里,最大供水管径为DN600,材质为钢管、铸铁管和PE管等管材,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本标段施工估算额为1486.1673万元。
二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十五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二期二标段 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为多伦道(南门外大街-和平路)、西康路(营口道-河沿道)、沿河路(环湖中路-宾水道)、环湖中道(环湖中路-沿河路)、环湖东路(环湖北道-宾水道)、环湖西路(环湖北道-宾水西道)、气象台路(沿河路-卫津南路)等7条市政道路旧供水管网改造,以及风湖里、永红村、耀华里里巷道路旧管网改造,涉及区域为天津市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西青区,总建设规模为14.057公里,最大供水管径为DN600,材质为钢管、铸铁管和PE管等管材,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本标段施工估算额为1506.06万元。
三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十五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二期三标段 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为广顺道(汕头路-广东路)、杭州道(大沽南路-解放南路)、闽侯路(绍兴道-奉化道)、宁波道(大沽南路-解放南路)、台北路(绍兴道-温州道)、台湾路(宁波道-奉化道)、西楼后街(广东路-隆昌路)、湘江道(解放南路-新围堤道)、温州道(琼州道-台北路)、洪湖南路(勤俭道-济津楼)、南开五马路(南开二纬路-黄河道)、西关北街(铃铛阁路-西马路)等12条市政道路旧供水管网改造,以及侯台家园里巷道路旧管网改造,涉及区域为天津市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西青区,总建设规模为10.241公里,最大供水管径为DN1000,材质为钢管、铸铁管和PE管等管材,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本标段施工估算额为1270.536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6月20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7日15时30分00秒至2026年05月13日17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凤涛
办公地址:和平区建设路54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凡
电话:022-23305776
传真:022-2330577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铁慧文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邮政编码:300000
项目负责人:尤爽
电话:022-59009088-201
传真:022-59009088-201
日期:2026年05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凡
电话:022-23305776
传真:022-23305776
受理单位地点:和平区建设路54号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
电话: 022-88389836
传真: 022-88389836
电子邮箱: zdjzsczfz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108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