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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谷蓝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0
招标备案号:JS1201162026024003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UE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谷蓝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备[2024]70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港城汇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3940000元, 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13940000元, 出资比例为国有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981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港城汇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溪谷蓝湾4#楼,5#楼改造,面积9816平方米(其中:4#楼4908平方米,5#楼4908平方米),改造后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户型基础上进行墙面,地面,吊顶等装饰装修,给排水改造,电气改造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滨海新区大港街官港南路以南,港塘路以北溪谷蓝湾4、5号楼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溪谷蓝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招标范围: 溪谷蓝湾4#楼,5#楼改造,面积9816平方米(其中:4#楼4908平方米,5#楼4908平方米),改造后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户型基础上进行墙面,地面,吊顶等装饰装修,给排水改造,电气改造等。标段估算发包额为8110438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4月18日 至 2026年07月1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 (4)项目部所有人员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12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港城汇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岐明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育秀街149号
邮政编码:300270
联系人:陈莉娜
电话:022-65270851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滨海新区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光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京山南道中石化加油站西侧旁(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00000
项目负责人:赵菲
电话:022-65270879
传真:/
日期:2026年02月0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城汇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陈莉娜
电话:022-65270851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育秀街14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59012327
传真: 59012332
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