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1201182025126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FB001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南区津沧高速辅道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一(2025)2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专项债券资金,其余部分自筹。 建设规模为 1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工程、道路工程、切改工程等。雨水工程,将现状管道原路径改造为d600 毫米-d1650毫米的雨水管道,为东侧地块内企业布置d600毫米雨水预埋管道;将津沧高速辅路西侧为园区预留的过路管道由辅道西侧接长至辅道东侧,过路管位置分别位于津沧高速辅路与科技路、爱玛路,过路管道管径为d800 毫米-d2400 毫米。道路工程,对雨水工程破除的原津沧高速辅路路面结构进行恢复,原路面为沥青路面。现状管道切改工程,对现状部分给水、热力管道进行切改。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北起科技路,南至爱玛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南区津沧高速辅道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工程、道路工程、切改工程等。雨水工程,将现状管道原路径改造为d600 毫米-d1650毫米的雨水管道,为东侧地块内企业布置d600毫米雨水预埋管道;将津沧高速辅路西侧为园区预留的过路管道由辅道西侧接长至辅道东侧,过路管位置分别位于津沧高速辅路与科技路、爱玛路,过路管道管径为d800毫米-d2400 毫米。道路工程,对雨水工程破除的原津沧高速辅路路面结构进行恢复,原路面为沥青路面。现状管道切改工程,对现状部分给水、热力管道进行切改,给水水管最大管径d400毫米,热力管道最大管径d400毫米。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发包人需求及交付条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标段投资额为:2888.4381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1月01日 至 2026年07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项目部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成员单位正式职工(可由施工正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若为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则不得存在在施工程记录);(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无在施工程记录;(4)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施工程记录;(5)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副项目经理兼任也可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6)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正项目经理、施工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均需提供任命书。5、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其他资质要求: (1)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3)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本单位的股权结构,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1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招标人: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婧办公地址: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金海道3号邮政编码:301600联系人:姚菲菲电话:022-68609527传真:022-68609527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宪奇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邮政编码:300251联系人:王宗杰、郭茜文电话:15222626788传真:022-26292317 日期:2025年12月0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婧
电话:022-68609527
传真:022-6860952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金海道3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王坤
电话: 68608703
传真: 68608636
电子邮箱: 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