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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1标段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7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0
招标备案号:JS1216422025065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DD001
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 已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高新审投备[2024]309号、津高新审投备[2025]7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17886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5000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67886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42.41%,自筹及其他资金57.59%,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50980.4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含章岚樾项目,占地面积5364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723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980.4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公建、商业等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慈路与珍祥道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电梯工程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电梯工程,包括电梯的全部制造费、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至施工现场运输费及现场设备的保管费、安装、调试、检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验收等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次招标曳引式客梯49台,最大运行速度1.5m/s,最大载重为1000kg。总投资额1102.4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范围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内容和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若投标人为代理商, 应提供:(1)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2)投标人代理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范围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内容和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3)代理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范围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内容和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3、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7月03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8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招标人:天津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潘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3/4-1009-1013
邮政编码:30022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2-88272099
传真:022-8827209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耿笑、石恩婧、莫砚、杭斌
电话:18502209932
传真:022-28223891
日期:2025年06月2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潘征
电话:022-88272099
传真:022-88272099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3/4-1009-1013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朱源、张梦男
电话: 83715792
传真: /
电子邮箱: 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滨海新区宁海西路与黄山道交口海洋建设大厦3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