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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天津港南疆港区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升级配套道路工程
发布时间:2025-05-09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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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72025042020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计[2025]0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港南疆港区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升级配套道路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津滨审批一室备〔2025〕19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4803.45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5181.21万元,银行贷款:9622.2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282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港南疆港区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升级配套道路工程,建设规模为1282米,建设东七路和南港东路东延,规划道路总长约1282米,其中东七路长1038米,南港东路长244米,红线宽度为40米,东七路南侧与现状南航东路连通。同步实施软基加固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电信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总投资额14803.45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南疆港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南疆港区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升级配套道路工程,招标范围:建设东七路和南港东路东延,规划道路总长约1282米,其中东七路长1038米,南港东路长244米,红线宽度为40米,东七路南侧与现状南航东路连通。同步实施软基加固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电信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总投资额361.83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6月09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为一级注册结构师,具有相应证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至 2025年05月15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09日2025年05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代理机构并持投标项目关注截图复印件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褚斌(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
邮政编码:300456联系人:王靓电话:022-25707705
传  真:022-2570770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何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办医街11号
邮政编码:300456联系人:刘璐、朱文龙电话:022-25702471
传  真:022-25709741

日期:2025年05月0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靓
电话:022-25707705传真:022-2570770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59012327传真:59012332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