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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能源集团市政供热管网改造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28

招标备案号:JS1201002025044007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4S006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能源集团市政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能源备【2025】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461081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461081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7.8千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天津能源集团市政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中,拟对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服务覆盖区域内的老旧供热系统进行改造。建设供热管道7.8公里以及供热配套设施(78个阀门)等,其中供热管道管径DN400-DN80、阀门口径DN1000-DN150。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提升供热管网运行安全稳定性,提升系统能效,改善区域供热质量。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市政供热管网改造工程(怡华路标段) 招标范围: 1、怡华路一次管网更换,管径DN80-DN250,管长约0.62公里。 2、日明路一次管网更换,管径DN65-DN400,管长约0.67公里。 3、怡闲道(怡华路西侧)一次管网更换,管径DN200-DN400,管长约0.53公里。 4、华苑路锦环道北侧等一次网阀门改造,管径DN150-DN1000,项目数10项,阀门20个。 项目总计供热面积约115万㎡。招标规模:1.82公里,标段投资:101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6月11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且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4月30日1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12日17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7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庞惠(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汕头路6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韩硕鹏
电话:23024510
传真:2302451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鸿磊(印鉴)
办公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大街182号1号楼302号
邮政编码:041000
联系人:仇小娟
电话:18634399949
传真:0357-2059999

日期:2025年04月3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庞惠
电话:23024510
传真:23024512
受理单位地点:河西区汕头路62号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
电话: 022-88389836
传真: 022-88389836
电子邮箱: zdjzsczfz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108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