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曾口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工程概况:曾口河位于天津市宁河区中南部,为历史泄洪河道,建国后,把潮白新河以东俵口闸至蓟运河船沽闸段称为曾口河,连通潮白新河与蓟运河,具有排涝、灌溉、蓄水、生态补水等功能,河长 18.9km,设计流量 40m3/s,是宁河区重要的二级排涝河道,控制的排水区是宁河区重要粮棉产区和京津服务保障基地,对保障区域排涝安全及生态系统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遵循“蓄排统筹、旱涝同治”的原则,按照排涝十年一遇设防标准进行治理,完善以河道堤防为基础的排涝工程体系,恢复河道过流能力,提高河道调蓄能力,实现蓟运河与潮白新河、曾口河与七里海湿地、骨干深渠有效连通,保护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宁河区曾口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 招标规模:1 项; 招标范围:宁河区曾口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编号:NHQZKHPLNLTSSJ/HT-2025-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对曾口河开展清淤、扩挖、堤防修筑、岸坡生态修复以及沿岸穿堤建筑物维修改造;2.新建船沽河口泵站,设计流量10m³/s;3.对现状船沽泵站扩建至6m³/s;4.对洛里坨桥、后辛庄桥、兴家坨桥3座农桥进行拆除重建。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和招标图纸)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设计服务期限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0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7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8日14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8.补充信息
本招标项目 宁河区曾口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宁河区曾口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审批政投[2023]119号变更-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超长期国债及自筹220000000元,出资比例为 申请超长期国债70%,自筹30%,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戴亚玲
电话:15922078465
传真:022-69115963
电子邮件:nhqswj12@tj.gov.cn
网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55号-2412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温工
电话:13132199157
传真:/
电子邮件:tianjinhongtuo@1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河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陈雨晴
电话:022-69591376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022-69118778
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