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25024007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25]02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22】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20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44633.5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规模为44633.5平方米,项目占地20353.5平方米(30.5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4463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51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20平方米,总投资额2200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一纬路与一经路交口西南侧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力配套工程,招标范围:包含红号变电站、黑号变电站、箱式变电站、计量、10KV电力配套及其送变电设备安装、电缆铺设,电缆约12200米、电力监控后台系统等。电压等级最高为10KV,红号变电站容量为2×400kVA ,1#变电站(黑号变电站)容量为2×800kVA+2×630kVA,箱式变电站容量为400kVA;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总投资额11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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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3月18日 至 2025年05月1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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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且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应由申请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任命书中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正、副项目经理需无在施工程记录;(7)项目部其他人员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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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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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8日 至 2025年02月24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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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2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另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打印的可供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邮箱:540414343@qq.com。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现场购买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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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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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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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松(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01506
联系人:单工
电话:022-69594013
传 真:022-6959401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江柱(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1号6楼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梁冰雪
电话:15620985436
传 真:022-58393315
日期:2025年02月1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单工
电话:022-69594013传真:022-69594013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69118562传真:69118562电子邮箱: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