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板桥镇东板桥村村北边界12.2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6-06-05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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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东板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板桥镇东板桥村村北边界12.2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标的具体情况可前往现场处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现状。该项目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该标的面积12.2亩,价格800元/亩/年,押金5000元。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5月1日 至2028年12月31日,按2.5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实际转出面积及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4.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不能违法违规、不能侵害第三方利益,否则立即拆除。租赁合同到期日前乙方需恢复土地原状、无条件拆除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5.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进行,产生的报名费或其他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6.该项目竞价保证金3.04万元。竞得者:在扣除各项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价款,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竞得者,(如不足以折抵时,剩余价款需竞得者自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缴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未竞得者:原数原路退回;
7、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以及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则,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标的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但必须年满18周岁。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4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549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