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尔王庄镇景家庄村村周边35亩鱼池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6-03-16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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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景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景家庄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尔王庄镇景家庄村村周边35亩鱼池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5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交易保证金17500万元,文书费500元。
2、交易成功后交易保证金转为2026年部分承包费。承包方需缴纳鱼池保证金10000元。承包方需缴纳禁燃保证金和环境污染保证金5000元,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未在所承包鱼池内发生焚烧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则退回禁燃保证金和环境污染保证金5000元,在承包期间,承包方如每发生一次焚烧事件或环境污染事件则扣除禁烧保证金或环境污染保证金2000元,保证金不足5000元时承包方在10日内补齐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承包方补齐保证金后未再次发生焚烧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则在承包期满后退回禁燃保证金和环境污染保证金5000元。
3、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不提供电源。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对所承包鱼池进行清淤改造必须经发包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方不允许将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鱼池范围内种植树木。
6在承包期内鱼池被政府部门依法征收、占用(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力、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照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及区政府镇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剩余鱼池面积承包方按合同条款可继续承包并签订亩数变更协议或终止合同。
7、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的鱼池内搞设施农业等项目,如违反此项规定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8、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所承包鱼池范围内的承包方地上物或鱼池未清坑存有鱼、虾等养殖品种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9、承包亩数以实际挂牌亩数为准,参加竞拍视为同意该条款。
10、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6 年 4 月 1 日 至 2028年 12 月 31 日,不满 3 年按 3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村内外法人及个人 |
| 转出用途 |
水产养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75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479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