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口屯镇金台村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大米和食用油
发布时间:2026-02-06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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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金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村集体经济组织 |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金台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薛明昭 |
| 项目周期 |
20天 |
| 招标类别 |
货物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19110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口屯镇金台村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大米和食用油 |
| 挂牌价格 |
1911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1、面向具有供货能力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能提供正式发票。
2、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其他描述 |
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工期、质量要求和建设地点
(一)招标范围与工程规模:向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大米和食用油,预计147份
(二)项目概况:向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大米和食用油
(三)计划工期:20天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
1.质量要求: 每份一桶5L金龙鱼压榨葵花籽油(一级)、一袋10KG津原U99大米
2.质量验收: 村两委组织人员验收
(五)建设地点: 宝坻区大口屯镇金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其他相关事项
(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其他: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方承担。
2.采购数量预计147份。每份包含一桶5L金龙鱼压榨葵花籽油(一级)、一袋10KG津原U99大米,要求原厂家生产,保质期内。具体以实际发放数量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采购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中标方提供相关发票,因发票产生的税费由中标方承担。
4.要求投标人根据采购标准核实货物成本,报名视为认可,中标方按时按量供货,不得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低价中标为由不签约,投标保证金不退回,无偿归招标方所有。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4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