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白庄镇小白庄村10亩林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5-07-03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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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小白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小白庄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白庄镇小白庄村10亩林地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
| 挂牌价格 |
55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应缴纳承包押金3000元、年承包费的5%的所承包地块的防火押金,若承包方所承包区域内发生燎火,防火押金转为罚款,承包方下年度缴纳承包费时需重新缴纳防火押金,否则认定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2、报名该项目者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元(¥5500),信息技术服务费100元。
3、承包期内,按年度缴纳承包费,每年12月15日前交清下年承包费,承包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或因承包方个人原因造成合同中止,承包押金转为违约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择日重新发包。
4、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提供现有电源使用。土地面积以发包方公布为准,不再丈量。水、电、路及地上设施按现有状况发包,发包方不予补充。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负责对水点房屋、变压器的保护和修缮。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使用泵、电机等电器设备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6、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或对自身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7、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土地转租、抵押,否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8、承包方在合同期内不允许改变地形、地貌,如承包方改变其地容地貌或搞其他项目,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归承包方自己负责。
9、此地块现有树木,竞价成功者如非原承包户,需自行与原承包方协商清除地上附着物,发包方不承担清除地上附着物责任。
10、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土地内附着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发包方清除地上物所支付的费用由原承包方承担。
11、在承包期内,如遇承包地块在承包期内被国家或地方征收、征用时,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享有。部分土地被征收或征用,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按剩余承包土地面积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不退征收部分剩余年限承包费:如土地全部被征收,承包方需采伐树木,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办理树木采伐手续,树木采伐后合同终止,不退剩余年限承包费,不再续包。
12、凡报名该项目成功者,视为对此方案内容全部认可,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信息技术服务费不退。出价最高者竞价成功,竞价成功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退,用于预付所承包地块的承包费,竞价成功者如有反悔扣除全部竞价保证金。
13、承包方必须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交易服务费用。
14、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30 年 6 月 30 日,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种植树木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5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98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