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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市场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5-06-24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0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北淮淀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市场经营权
资产权益 使用权
挂牌价格 50000.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有权制止市场内乱摆,乱放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摊位有权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处置,有权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摊位使用者收取费用。 2、受让方应服从转出方的领导,合理安排分布摊位,自主安排人员对市场进行经营、管理、规范、纠正违法行为,负责保证群众生活出行方便,保证市场整齐洁净、道路畅通、交易安定有序。 3、转出方负责受让方承包期内与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受让方按规定交纳市场管理费用,其他相关部门的相关事宜转出方只负责协调关系,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理。 4、承包期内,如遇市场区域范围内有建房、修路、清沟、安装管网、装修等民事工程需暂时占用摊位用地,受让方应服从村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索要任何补偿。 5、承包期内,受让方交纳的合同保障金伍万元,作为执行管理规定的保障。受让方如按协议规定履行权利义务,合同期满后保障金退回,(转出方不付利息;)如不能按规定全面履行协议,特别是环境卫生达不到转出方要求的,转出方将适情况和情节扣除保障金,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 6、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受让方应按政策执行。 7、承包期内,如遇瘟疫、传染病等需要封锁路口,以及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市场经营收益,受让方可以申请终止合同,转出方退还受让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转出方不负责受让方其他任何费用。 8、承包期内,如因上级规定对市场进行迁移、改建等,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就此终止。转出方按实际履行时限收取承包费,其余承包费及保障金退还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任何补偿。 9、此项目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转出用途 商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2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2156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