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口屯镇小千佛顶村大斜子7亩耕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5-06-24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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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小千佛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小千佛顶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口屯镇小千佛顶村大斜子7亩耕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224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期内,合作社不提供水、地上设施等,该地块灌溉、排涝、下地交通、用电等问题均由承包户自行解决,发包方概不负责。
2、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等任何形式的占地(不含临时占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占地款归合作社,合作社按照合同年限退回剩余部分承包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助款归承包方。承包期限内,补贴等惠农政策归承包方所有。
3、该地块属于农业种植用地,承包方只能用于农业种植。承包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包期内,不得从事垃圾、废旧物品、废旧车辆等收购、拆解、分拣、处理等;不得堆放沙石料、建筑垃圾、粪污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物品、材料;不得破坏集体资产、土地或从事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的事项。
5、承包期满后,地上物(如自行打井、架线等)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地上物在合同期满后7日内如不拆走,无条件归合作社所有,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费用。
6、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5年7月 1日至2027年6月30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7、合作社发包地块面积按照合作社确定的面积为准。(面积包括台田沟等,但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其他群众使用)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24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108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