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口屯镇菊花基地内72亩耕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5-06-23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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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林海龙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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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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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口屯镇菊花基地内72亩耕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9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提供电源,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现有道路、地上设施等供承包方使用。
2、若有国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归承包方,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支付。
3、在承包期内,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严禁种植林果、苗木、草皮、挖塘养鱼等行为。不得从事垃圾、废旧物品、废旧车辆等收购、拆解、分拣、处理等;不得堆放沙石料、建筑垃圾、粪污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物品、材料;不得破坏集体资产、土地或从事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的事项。
4、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基本状况,包括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水、电等)现状,对配套(水、电等)现状无异议。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竞价保证金无偿归转出方所有,并承担因拒绝签约给转出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5、承租人不得将标的进行转租、分租,否则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所交纳的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6、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25日,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7、承包费按1整年收取。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31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