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丰台镇后棘坨学校2250平方米房屋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5-04-01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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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后棘坨学校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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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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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丰台镇后棘坨学校2250平方米房屋使用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112150.4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维修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标的具体情况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实际转出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期满时承租方需将标的恢复原状,附着物逾期未清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需照价赔偿;
5、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6、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价款,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竞得者(如不足以折抵时,剩余价款需竞得者自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缴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未竞得者:原数原路退回;
7、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以及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则,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标的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0.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1幢教学楼)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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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 |
20 |
| 价款划入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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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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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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