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蓟州区东赵各庄镇后牛宫村购置冷藏车项目招标公告 |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 内容 | 磋商公告 本项目蓟州区东赵各庄镇后牛宫村购置冷藏车项目(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584001),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后牛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蓟州区东赵各庄镇后牛宫村购置冷藏车 2.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584001 二、项目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项目预算:¥316000.00元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8日每日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zcqzc.com/)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后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4月1日09:00至09:30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09:30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09:30 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麻先生、赵女士 2.联系电话:022-82878865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后牛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后牛宫村 3.采购人联系人:张女士 4.联系电话:136621242672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蓟县人民东路棉纺新区对面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2878865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82878865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ahaidelong01@163.com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资质要求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在《天津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政村企网站关注本项目,如因投标人未注册、未关注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需提供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并打印;(需提供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8)本项目 不接受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更正公告内容,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更正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更正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采购信息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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