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门庄子村村西78平方米门市房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5-03-17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7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门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门庄子村村西78平方米门市房使用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第二段四至:东至村委会西墙,西至道路东边界,南至1号房屋北墙,北至崔美娜承包房屋南墙,东西13米,南北6米,合计78平方米,流转标底为10000元/年,竞价阶梯200元,流转期限5年,交易保证金10000元,流转对象:面向社会。2、流转期间,水电设施由受让方负责;3、水、电、路等标的情况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4、承包期间承包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实际转出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5、此次交易在天津农交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6、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价款,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竞得者(如不足以折抵时,剩余价款需竞得者自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缴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未竞得者:原数原路退回;7、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发包方所有,该标的由发包方在天津农交所重新挂牌。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流转 |
| 转出用途 |
商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402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