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前鲁沽村65.5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5-02-19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24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前鲁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前鲁沽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前鲁沽村65.5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前鲁沽村现有村集体机动地65.5亩,地块名称:九亩地地块,东至埝沟,西至各户地,南至南王界渠,北至道,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包;底价每亩每年800元,往上投,阶梯价格10元;收取竞价保证金1万元。土地流转期限为2025年2月 20日至 2027年 11月30日止(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2027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流转期内农作物收完以后,如伐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允许过车轧地4米宽)。签订合同时收取2025年土地承包费,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农交所收取280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
2、交易成功后竞价保证转为土地承包押金,土地到期后承包押金退回。
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
4、承包期内,村集体原有水利设施受让方可以灌溉此地块使用,相应的维修、电费等经营费用受让方自己负责,合同到期后原有水利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受让方不允许随便动土、拉土,在原有情况下,由承包方自己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需做水利设施必须征得村集体同意。
5、承包期内,此块土地发包方不负责水源,承包方需交纳因种植产生的供水费。
6、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7、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
8、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
9、承包期内,该土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村集体所有。改成该土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发包方农户所有。
10、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应在报名前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以村集体发包亩数为准。
11、交易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退。
12、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承包押金不退,归发包方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057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