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端庄村东大棚地2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5-02-14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1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端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端庄村东大棚地2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75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面积:我村东头大棚地2亩该项目发包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2年(不满2年按2年)。
2.承包年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2年(不满2年按2年)。底价750元/亩/年,在天津农村交权交易所网上公开竞价,阶梯价50元,农交所报名时缴纳保证金1000元。竞价成功者于合同签订之日前缴纳第一年承包费,其余承包费每年12月30日前交清下年承包费。保证金转押金,于2026年承包合同到期后,乙方凭着押金凭证到村委会办理退款手续。
3.合同期间如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承包费用,地上青苗补偿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承包方不享受国家粮食补贴款。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准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不准在土地内拉土应保持原貌,承包方进行土地改造时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方能施工,如承包方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由承包方负责与村委会无关,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并恢复原貌,合同到期时,承包方应交付可以用于种植的土地。
5.发包方不保水源,水电及提水设施所发生费用,承包方自行解决,水电费自理。
6.参加竞价竞拍者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436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