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李英庄村四地80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5-02-14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0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李英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李英庄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李英庄村四地80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一、情况地块:四地80亩,四至:东至沟,南至二斗渠,西至农户确权地,北至沟。发包底价为每年每亩1000元,递增价10元,收取交易保证金24000元,交易成功后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发包期限自2025年2月20日至2027年11月30日止(租期不足一年按一年结算,2027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农交所收取280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度的承包费,以后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的承包费。
二、责任明确:1.承包期内村委会不提供水电设施,不允许随意动土拉土破坏土地。2.如遇自然灾害给承包方造成任何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与村集体无关。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4.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5.承包期内,由于大钟地区不属于水稻种植区,如种植水稻,发包方不负责水源,承包方需交纳因种植水稻产生的供水费。6.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7.承包期内该地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8.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9.承包期内,承包方如育秧苗不得在本村取土。10.承包期内,农药废弃物防止污染,要及时清理回收。10、如果交易成功后不按时签订承包合同,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作废,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承包方违约,承包押金不退,村集体将继续对外发包。11、凡有意承包该地块的应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察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以村集体发包亩数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4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42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