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北岳庄北圈苇滩271亩苇滩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5-02-13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1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北岳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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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北岳庄北圈苇滩271亩苇滩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面积:271亩,该项目发包期限2025年1月 1日起至 2025 年 11月30日(不满1年按1年计算)底价每亩每年1000元,在交易所平台上采取网络阶梯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每竞价一次,每亩每年递增10元,农交所报名时缴纳保证金5万元。竞价成功者于合同签订之日前缴纳一年承包费,保证金5万元转押金,于2025年承包合同到期后,乙方凭着押金凭证到村委会办理退款手续。
2. 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已交承包费不予退还。
3. 合同期间如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承包费用,地上青苗补偿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
4.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准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不准在土地内拉土,应保持原貌,承包方进行土地改造时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方能施工,如果承包方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由承包方负责与村委会无关,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并恢复原貌,合同到期时,承包方应交付可以用于种植的土地。
5. 该地块接壤的沟渠,承包方可使用水源,无权占用沟渠。
6. 发包方不保水源,水电及提水设施所发生费用,承包方自行解决,水电费自理。
7. 承包方合同最后一年,发包方不用征求承包方同意于11月初合同终止。
8.承包方所需电力设施、管道与原承包方协商。
9.参加竞价竞拍者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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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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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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