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白庄镇八道沽村约2123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5-01-07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27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八道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八道沽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白庄镇八道沽村约2123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承包期内,承包人需向发包方交纳承包押金200000元和50000元的防火押金。在所包区域内若承包人燎荒发生火灾,发包方扣除承包方所交纳的防火费用。
2、承包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补归承包方)。
3、未经发包方许可不得转包他人。
4、不许把承包地块作为抵押物抵押。
5、土地面积以发包方公布为准,不再丈量。水、电、路及地上设施按现有状况发包,发包方不予补充。
6、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及不可抗力因素,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允许改变地形地貌。合同到期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地形地貌及水电设施后,承包押金退还承包方,验收不合格,承包押金不予退还。
8、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提供现有电源使用。
9、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对水点房屋负责保护和修缮。
10、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青苗损失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发包方所有。是属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是属于发包方的地上物归发包方所有。
11、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并移交司法部门立案。发包方清除地上物所支付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2、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允许耕地种植粮食作物以外的作物,承包方须书面申请至发包方,双方重新协商承包价格(不得低于种植粮食作物时的价格),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发包方案第五条之约定,发包土地用途只能种植粮食作物,不能种藕。若承包方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则判定承包方违约,承包押金转为违约金归发包方,发包方无偿收回土地择日发包。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种植粮食作物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10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891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