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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保(挂)2025-7号
发布时间:2025-12-01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0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保(挂)2025-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兴航路以东,其四至为东至建设用地南至西六道西至兴航路北至建设用地(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现状已达到场地平整

该地块范围内如另有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2127.1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10万元,相关规划指标如下:

土地面积(

规划用地性质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建筑面积(建筑规模)(㎡)

出让年限

2127.1

交通场站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1.0

/

/

/

不大于2127.1平方米

50

其他要求:

1本宗地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须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缴齐。

2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年内竣工。

3本宗地需建设停车楼。可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配建不超过20%用地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

4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宗社会停车场用地需采用立体停车方式,至少满足72个机动车位,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并100%预留安装条件

5鼓励在该用地建设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

6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天津港保税区的,须按照规定在天津港保税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跨境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51229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122916: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挂牌公告和获取挂牌文件的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5121日至20251221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2025128日至20251229日。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地块挂牌时间自20251222日至2025123110:3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22)65270350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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