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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冷链仓储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冷库仓储用房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1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冷链仓储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冷库仓储用房(项目名称)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冷链仓储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2026)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河县坝营镇县农场。 2.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006.78m2(约合33.01亩),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9263.77m2,道路、绿化及铺装等占地面积12743.01m2。总建筑面积为25606.32m2,其中两层冷库仓储用房建筑面积7914.66m2,三层保鲜库建筑面积17048.84m2,一层消防水池建筑面积642.82m2,配套围墙、大门、给排水、配电等基础设施。本次招标内容为冷库仓储用房及配套给排水、消防水电、电气、通风等基础设施。 (2)工期:2027年3月底前完工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评标时以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通过分包意向协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人须承诺获得合同后向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比例不得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盲评”方式评审。供应商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1 00:00:002026-06-06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6-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信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苏宇,电话:0319-5996499,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816685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信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武松中街121号 地址: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
邮编: 054800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张涵清 项目负责人: 苏宇
电话: 0319-8165901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9-599649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xdgs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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