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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清苑区魏村路及周边道路路域环境整治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7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0

保定清苑区魏村路及周边道路路域环境整治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清苑区魏村路及周边道路路域环境整治二期工程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分局保定清苑区魏村路及周边道路路域环境整治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保清发改审批[2026]项目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 保定市清苑区 。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魏村路及周边道路路域环境进行提升,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附属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 2.1.3工期: 12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 1个月 ,施工工期 11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6月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1.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编制)全部内容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设计综合资质除外)。(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2023 年 5 月 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5)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中小企业的比例不少于合同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少于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小型、微型企业不少于合同额的24%。预留份额通过合同分包形式落实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资质应与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8 00:002026-06-04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17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7.2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分局,联系人:赵鹿鸣,电话:0312-8012490;招标代理: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雅鸽,电话:0312-303088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分局

电话:0312-8012490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北街561号 地址: 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3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2770号
邮编:

0711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赵鹿鸣

项目负责人: 王雅鸽
电话:

0312-8012490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303088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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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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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hcgc2017@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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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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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保定上谷大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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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811180101300047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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