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变配电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2]147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建设资金配套+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柴油发电机组、变配电室内高低压柜、变压器、直流屏、高低压桥架、安技品等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二次保护系统及接地等。 建设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新湘江院区内(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以南、兴安大街以东、闽江道以北、规划路以西)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561.365819万元。
2.2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下列 A、B 任一资质即可:A: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颁发的证书)。B: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 年第 30 号令>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颁发的证书)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60%。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该中小企业分包份额的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无需分包。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27 09:00:00 至 2026-06-22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报名。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6-05-27 09:00:00 至 2026-06-22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6-22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1-68021609
电子邮箱: q77665302@126.com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变配电工程 | 0 | 无 |
| 招标人: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39号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 |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 联系人: 玄朴 | 项目负责人: 陈西倩、王影影 |
| 电话: 0311-8860368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3031803 |
| 传真: 0311-88603686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hbbazbg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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