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园区科创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网配套和配电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运河园区科创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网配套和配电安装工程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3〕7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招标人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河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承之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运河园区科创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网配套和配电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括运河园区科创基地外网配套工程及建设4*1250KVA配电室一座;并连接变电站至配电室的线路及土建工程。建设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工业园区内,临海路以北、开元大道以西。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933.662810万元。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经理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实行远程异地评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09 时 00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2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文件下载地址向河北承之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及处理异议联系人:郝工,联系电话:0317-5204899。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0317-8698765
电子邮箱:/
9.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3)CA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证书,CA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代理付费主体:招标人。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联系方式
12.1招标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河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渤海路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六号;联系人及处理异议联系人:安育明,联系电话:0317-7588191,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