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强电线路迁改工程和临建工程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5)项目0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强电线路迁改工程和临建工程 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项目规模:站前市政广场设计范围为规划发展西路西延路以北、保定南站站房以南、规划经五路以东、规划经二路以西的围合区域,主要由市政广场、城市公交车场站、出租车场站、网约车及社会车辆停车场、场站综合楼组成,广场占地总面积约16.71万平方米;在站房站前落客平台外设置一条高架落客匝道,匝道全长1289.89米;新建周边三条道路分别为发展西路、规划经二路与规划经五路,其中发展西路全长2009米,规划经二路全长519米,规划经五路全长523米;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 工期:90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现行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强电线路迁改工程和临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或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建设项目
??3.1.3财务要求:提供 2024 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07 09:00至2026-05-1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5-27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 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4 部委 39 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 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 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单位(1):河北专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异议联系人:李冲冲 联系电话: 0312-8496743 异议联系单位(2):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异议联系人:周朝南 联系电话: 0312-580655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2-8011685
电子邮箱:qyqfgjxmtzg@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4 部委 39 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 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 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专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乐凯南大街5006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 |
| 邮编: | 0711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周朝南 | 项目负责人: | 李冲冲 |
| 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849674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78571349@qq.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竞秀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13050166520800001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