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中医医院病房楼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廊坊市中医医院病房楼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26]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财政资金占比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廊坊市中医医院,招标人为廊坊市中医医院、(廊坊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廊坊极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廊坊市中医医院病房楼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9452.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8235.0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为三栋现有建筑,分别是北病房楼及南病房楼及综合病房楼。改造总建筑面积26773.32平方米,其中南病房楼3495.32平方米、北病房楼6240平方米,综合病房楼17038平方米。
具体改造内容:1、南、北病房楼内装修改造及病房内医疗带及附属设备更换、消防改造、卫生间洁具更换并增设扶手、挂钩、淋浴器和电热水器、内外门窗更换、外墙保温改造、屋顶改造、电梯更换、北病房楼增设一部污物电梯、现状连廊屋顶改造。综合病房楼外檐饰面改造、屋顶改造;2、南、北病房楼改造室内给排水管道、连廊增设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南、北病房楼医用气体管道更换; 3、南、北病房楼装修改造后供暖、通风、空调及走廊排烟进行恢复,综合病房楼空调冷热源改造;4、南、北病房楼电力、照明、弱电以及应急照明改造;5、污水处理站扩容、室外箱变更换、污水管网改造并恢复硬化场地道路、室外电力电缆改造。
新建周转病房一栋,地上3层,占地面积1094.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3435.91平方米,共127 床。包含与现状建筑连接的连廊。
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银河北路108号,廊坊市中医医院院区内。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 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涉及本项目所有后续设计相关服务内容、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全部设计图纸内的施工工作;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缺陷修复、工程保修服务等;配合招标人办理报批、备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决)算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8216.64 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天,施工周期350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建办市〔2023〕47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换证后为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业绩要求: /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中级工程师 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拟投入人员应提供2026 年至少一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1)财务状况:具有2025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的信息为准)。截图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招标公告开始时间至开标时间内的查询结果)。
(3)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应为项目总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设计单位:其他未列明行业。施工单位: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中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04月 10 日8时30分至2026年4 月16日17时00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4月 30 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开标当日投标人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的方式向廊坊极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杜原辉 , 联系电话:0316-5333833。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0316-5201429
电子邮箱:Lfsz5265285@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廊坊市中医医院(廊坊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银河北路108号(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50号万达广场A区2号楼1单元401室-1室);联系人:郭加强(杨洋),联系电话: 0316-2335009(0316-5170075),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极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花语城四块地底商4-105号地;项目负责人:杜原辉, 联系电话:0316-5333833;联系人:杜原辉,联系电话:0316-5333833,电子邮箱:451345769@qq.com。
10.3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联系电话:0316-2920616,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