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运河区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已由 沧州市运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沧运发改审批字〔20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运河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运河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1488.59 万元,其中工程费10031.66万元, 建设规模:对运河区共2个镇20个村庄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坑塘整治130722立方米,坑塘护坡7077平方米,坑塘护栏一6257米,坑塘护栏二1967米,铺设雨水管12973米(其中 DN14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645米,DN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51米,DN8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3040米,DN6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3901米,DN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991米,DN4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3245米),建设雨水检查井583座,雨水口450个,雨水提升泵站2座,铺设污水管44833米(其中De500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污水管2342米,De400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污水管5785米,De300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污水管36706米),建设污水检查井2349座,污水提升泵站3座,拆除原有红砖、渣土路面254833平方米,水泥路面恢复226041平方米,面包砖路面恢复16274平方米,铺设植草砖7502平方米,建设广场(水泥路面恢复)2217平方米,建设停车场1824平方米(设置31个停车位),安装太阳能路灯1649盏,安装监控设备3套,拆除现有砖砌混凝土公厕8个,设置公厕6个,自来水井改造59个,设置垃圾暂存处(水泥路面恢复)975平方米,拆除砖砌排水沟570米,砖砌排水沟365米,拆除、设置混凝土挡土墙等相关设施;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运河区,主要涉及南陈屯镇6个村庄及小王庄镇14 个村庄;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造价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2.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止;3.其他: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5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3.6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三)其他3.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8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跳转到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查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07 09:00至2026-04-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2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2.本项目为“双盲”、“分散”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3.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取,由招标人支付。 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及异议处理人:韩金行,联系电话:0317-21515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运河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7-213099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收费金额:0元/标段(包)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18号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2室 |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周宝东 | 项目负责人: | 韩金行 |
| 电话: | 0317-213099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215158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jszbd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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