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香河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香河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香审批投项(可研202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建设单位为香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香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香河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6947.76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香河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给水管网建设、污水管网建设、沟渠治理、坑塘治理等。
建筑功能:/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配合完成后期招标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4.07万元。
2.3 服务期限:
√ 30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4 其他: / 。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5 具备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6 自 年 月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 / 。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0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4)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2月31日9:00至2026年1月6日17: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2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其他: / 。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的方式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高加强,联系电话:0316-5912139。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16-8311337
电子邮箱:xhrjbxmz@163.com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香河县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府前街16号;联系人:李百伟,联系电话:0316-8311335,电子邮箱: / 。
11.2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发展大厦B座706;项目负责人:郭建淼,联系电话:0316-5912139;联系人:高加强、庄业茂,联系电话:0316-5912139,电子邮箱:/。
11.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冬雷,地址: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电话: 0316-867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