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招标范围内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采购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
3、项目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9317.08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五环公园东西停车场、书画院东西停车场、民族宫东西停车场、生态馆停车场、尚华酒店停车场、盛景澜湾停车场、双臼公园停车场、萨拉曼卡停车场的现有停车位新建 11 个充电站,包含快速充电桩573根,单车位道闸573套,智能安防预警系统58套,消防设施11套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高压线缆(10KV-YJV22-3x240)敷设 16662 米,高压线缆(10KV-YJV22-3x120)敷设 3911 米,电力电缆保护管(MPP200)16235 米,低压电缆(ZC-YJV-0.6/1kV-4*70+1*35)敷设 23474 米,低压电缆 (ZC-YJV-0.6/1kV-2*95+1*2)敷设19130米;同时电网改造包括高压线缆(10KV-YJV22-3x185)敷设4364米,高压线缆(10KV-YJV22-3x240)敷设10214米,电力电缆保护管(200MPP 拉管)13053米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次为二标段,设备采购部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安装周期:270日历天(按照招标人的进度要求进行供货及安装);
5、最高限价:75867921.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设施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针对核心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说明:所投核心产品非投标人自身生产,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针对核心产品,如出现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充电箱变2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5日, 每天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2 月 19 日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及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0316-8836057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提交或发送邮箱至antaizhaobiao001@126.com 向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薛森 ,联系电话: 0316-2281196 。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6-8930206
电子邮箱:dcnybgs@sina.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采购项目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金额:0元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大厂回族自治县创业大厦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
| 联系人: | 何震 | 联系人: | 薛森 |
| 电话: | 0316-5277129 | 电话: | 0316-2281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