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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新基建和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经开区110kV输变电工程(10kV配套送出线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1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新基建和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经开区110kV输变电工程(10kV配套送出线路)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数政字[2025]43号、张行审立字[2021]5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中合智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资本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80%、资本金20% ,招标人为 张家口中合智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张家口新基建和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经开区110kV输变电工程(10kV配套送出线路)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经开区东山产业园区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在张家口经开区东山产业园区新建的110kV变电站至原轼公司各期新建10kV线路,10kV本期出线6回,10kV主接线本期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线路起于经开区110kV变电站10kV出线间隔,止于原轼公司各期厂房。架空导线采用JKLGYJ-10-240/30绝缘导线,电缆采用ZC-YJV22-8.7/15-3×400mm2。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发布之日为始,总工期不变。(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及业主单位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业主单位相关要求。                

2.2招标范围:                    张家口新基建和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经开区110kV输变电工程(10kV配套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具体包括:本工程拟在张家口经开区东山产业园区新建的110kV变电站至原轼公司各期新建10kV线路,10kV本期出线6回,10kV主接线本期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线路起于经开区110kV变电站10kV出线间隔,止于原轼公司各期厂房。架空导线采用JKLGYJ-10-240/30绝缘导线,电缆采用ZC-YJV22-8.7/15-3×400mm2。 本项目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施工;调试试验;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档案验收;整体竣工验收送电及交付使用等。 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①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在施工前,负责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在工程施工主要阶段,必须取得相关单位包括质量管理的阶段验收;竣工后负责完成电力工程投运前一切手续,直至工程投运,完成工程资料归档验收等工作。 ②承包人负责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工程的各种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线路规划意见”等手续。取得临时占用土地、林草、航空、公路、交叉跨越等涉及线路路径的协议和批复。 ③承包人负责输电线路杆塔基础土地的占用补偿,负责“林木补偿”、“施工场地租用”、“迁移补偿”、“输电线路走廊清理”、“青苗赔偿”、“复耕”、“水土保持补偿”等事项的赔偿、补偿等工作。 ④承包人负责东山产业园区内与10kV线路交叉或不满足安全距离的天然气管道防护措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9)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10)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21 09:00:002025-06-27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1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异议。 ①招标人:张家口中合智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东大街28号,联系人:薛文平,电话:0313-5803339,邮箱:ZHXNYZB@126.com; ②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财富中心C1座2楼,联系人:张建伟,电话:0313-5905530,18831301341,邮箱:ZJXZJK1234@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3-4059218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张家口新基建和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经开区110kV输变电工程(10kV配套送出线路)EPC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1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中合智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朝阳西大街14号活力城4号楼文旅大厦7层 地址: 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C座2层
邮编: 075000 邮编: 075000
联系人: 薛文平 联系人: 张建伟
电话: 0313-5803339   电话: 0313-590553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JXZJK123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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