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手术室净化专项配套设备及安装(四、五层) 已由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灵数政投资【2024】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灵寿县财政局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手术室净化专项配套设备及安装(四、五层) 工期:具备施工条件后四个月内完成施工 建设地点:灵寿县人民医院院内 最高限价:8792406.21元 质量标准:合格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拆除原业务楼,原址重建1栋地上8层地下1层医技综合楼,建筑面积为7276.75平方米(地上6350.75平方米,地下926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手术室净化专项配套设备及安装。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承诺。
3.1.3 其他要求: 1.“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60%)。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施工所属行业:建筑业。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22 00:00:00 至 2025-04-27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 0311-69135999
电子邮箱: sjzlsgy@163.com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手术室净化专项配套设备及安装(四、五层) | 0 | 无 |
| 招标人: 灵寿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灵寿县睿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灵寿县 | 地址: 灵寿县 |
| 邮编: 050500 | 邮编: 050500 |
| 联系人: 李建龙 | 联系人: 梁玉广、雷会凯 |
| 电话: 0311-82521561 | 电话: 0311-69135660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