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平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北冶村和咂杜村项目 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投资〔2022〕11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平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北冶村和咂杜村项目 2.1.2建设地点:平山县北冶村和咂杜村。 2.1.3建设内容:北冶村、咂杜村污水管网工程,主要拟建排水管、接户预留管、混凝土路面拆除并恢复、混凝土模块式排水检查井、玻璃刚化粪池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工期:9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 其他要求: (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措施: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1 23:59:59 至 2025-04-09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4-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其他
电话: 0311-87197917
电子邮箱: spjggzyjg@163.com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平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北冶村和咂杜村项目 | 0 | 无 |
| 招标人: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平山县平山镇正义路43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商志辉 | 联系人: 封美丽 |
| 电话: 0311-82911135 | 电话: 0311-8595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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