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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停车场)—东部公交园区10KV配电工程暂估价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1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停车场)—东部公交园区10KV配电工程暂估价设备(二次) ,招标人为 邯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岳路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暂估价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邯郸市内。 

2.1.2 质量要求:合格。 

2.1.3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按招标人采购计划开始供货,在30日内完成。                

2.2招标范围:邯郸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停车场)—东部公交园区10KV配电工程暂估价设备(二次)招标,环网柜2座,箱式变电站5座,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11 00:00:002025-02-16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04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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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岳路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阳、邓新明  电话:13931078681、13930036917;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路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波 电话:0310-550506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 0310-3029130
电子邮箱: mfd10@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邯郸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停车场)—东部公交园区10KV配电工程暂估价设备(二次)投标人/供应商8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岳路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路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西路43号、邯郸市复兴区军营路4号 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478号东院路政后院二楼办公室
邮编: 056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阳、邓新明 联系人: 张波
电话: 13931078681、13930036917 电话: 0310-550506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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