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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峰峰矿区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峰开审批投资【2024】3号批准,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峰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二次)2.1.2项目地点: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曙光路南侧,S22省道东侧。2.1.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园区雨水管网7913米、污水管网9048米、中水管网8267米、燃气管网8069米、弱电管网8267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破损路面恢复226158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160578平方米,其中:3层标准化厂房2栋、4层标准化厂房4栋、5层标准化厂房2栋、8层标准化厂房1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2.1.4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范围内项目造价咨询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内容完成为止。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造价咨询、管理和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咨询相关服务。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07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八方电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峰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赵维涛,电话:0310-5189879;代理机构:中鑫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博骞,电话:18832041234、0310-4902424。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10-5088006
电子邮箱:ffkfq9879@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二次)投标人/供应商6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峰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鑫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地址:邯郸市世纪大街邮编:056200邮编:056000联系人:赵维涛联系人:李博骞电话:0310-5189879电话:18832041234、0310-4902424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