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转让3辆机动车
发布时间:2025-12-05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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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转让3辆机动车 |
项目编号: |
GR2025HE1001125 |
| 标的名称: |
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转让3辆机动车 |
标的编号: |
GR2025HE1001125 |
| 转让方名称: |
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
资产类别(实物): |
交通运输工具 |
| 资产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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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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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241500 元 |
评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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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间: |
11 |
挂牌日期: |
2025-12-05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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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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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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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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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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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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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1、本次车辆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涉及的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过户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2、标的车辆交割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交割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车辆交割以车辆启动钥匙的控制权转移给受让方并签订交割单为准。 3、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拒绝受让。 4、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含税)。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www.hebaee.cn/#/projectDetail/fbdc16d11dd3446bb495c5d733c0faa5.html |
| 数据来源: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