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茂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处置71辆机动车标的1(冀AD00847等26辆机动车)
发布时间:2025-05-21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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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石家庄市财茂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处置71辆机动车标的1(冀AD00847等26辆机动车) |
项目编号: |
GR2025HE1000363 |
| 标的名称: |
石家庄市财茂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处置71辆机动车标的1(冀AD00847等26辆机动车) |
标的编号: |
GR2025HE1000363 |
| 转让方名称: |
石家庄市财茂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
资产类别(实物): |
交通运输工具 |
| 资产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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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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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527100 元 |
评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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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间: |
11 |
挂牌日期: |
2025-05-21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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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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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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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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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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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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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1、转让标的车辆存在保险年检已过期情形,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续保续检事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转让方负责配合办理。 2、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保险、年检、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等)由受让方承担,涉及应缴纳的税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转让方负责配合办理。 3、在车辆交付受让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如: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由转让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受让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方受到处罚、损失的,受让方应当承担责任及赔偿费用。自双方在《资产交割单》共同签字之日起,视为标的物完成交付,标的物的损毁、灭失、违章、肇事等风险即由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标的车辆只能过户至乙方名下,受让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标的成交金额的5%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该保证金用于担保受让方按时履行车辆过户、转籍等全部义务。受让方完成车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以《机动车登记证书》变更页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买卖合同》为准)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无息退还全额保证金。受让方需向甲方提供上述文件复印件作为退还凭证,转让方核实无误后办理退款。 5、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标的车辆的年检、违章、保险等机动车相关事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拒绝受让。 6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注册登记车辆转移登记相关政策,不得以不了解转移登记政策、无法进行转移登记等为由拒绝受让,造成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资产转让合同 8、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www.hebaee.cn/#/projectDetail/05e4849b91cd4876b8f6b0ee530f655e.html |
| 数据来源: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