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鹿泉园区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转让
发布时间:2025-02-14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2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鹿泉园区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转让 |
项目编号: |
GR2025HE1000041 |
| 标的名称: |
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鹿泉园区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转让 |
标的编号: |
GR2025HE1000041 |
| 转让方名称: |
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
资产类别(实物): |
土地使用权 |
| 资产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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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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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38923800 元 |
评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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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间: |
21 |
挂牌日期: |
2025-02-14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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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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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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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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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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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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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2、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土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受让方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鹿泉区上庄镇大车行村东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动产权证号:冀(2017)鹿泉区不动产权第0010606号,其中面积27248平方米的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面积约20000平方米房屋对外租赁。 其他披露事项: 一、资产交付 1、实物资产交付。标的资产以现状为标准交付,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及质量性能。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如下:科技楼、综合楼、东车间、西车间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其余地上建筑物均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转让方收到全部价款后30日内,双方进行标的资产交付,现场签署《资产交付清单》。交付后资产的不动产使用权、安全管理责任等转移至受让方。因受让方原因未按期交接,造成的资产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2、《资产交付清单》依据“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鹿泉园区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情况”进行编制,在完成交付后签字并注明日期,是资产交付之日的唯一确定日期。 3、不动产变更登记。受让方负责不动产落宗、测绘、变更登记等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配合协助。受让方应在交付后120日内完成(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变更登记。 二、税费承担 1、转让价格不含税,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次日起3工作日内须将税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税率为?5%,并由转让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2、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与资产相关的税费,自标的资产权属变更完成之日起由受让方负担。 3、日常费用(不限于水电暖等)自标的资产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负担。 三、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www.hebaee.cn/#/projectDetail/1a67ee79f57d4f78a5a5ef808901fbdb.html |
| 数据来源: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