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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第二医院(张家口市骨科医院)转让报废固定资产一批
发布时间:2024-04-28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第二医院(张家口市骨科医院)转让报废固定资产一批 项目编号: GR2024HE1000220
标的名称: 张家口市第二医院(张家口市骨科医院)转让报废固定资产一批 标的编号: GR2024HE1000220
转让方名称: 张家口市第二医院(张家口市骨科医院)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资产类别(实物): 其他资产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14327 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04-28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元的正整数倍。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9号 3、联系人: 闫红 联系电话: 18713398600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5、转让方不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6、转让标的按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割,受让方应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拉运所需的相关手续、装备、装车及运输等事宜,并承担全部税费。 7、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转让方单位的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转让方单位内的非转让标的。受让方进入现场进行拉运工作时,应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造成损坏,受让方应进行修复或赔偿。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以及造成转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8、本次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设备的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已既存的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www.hebaee.cn/assets/gyzc-detail/e8f6c3be27da449298725a29c5cf317e.shtml
数据来源: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维护单位: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39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84924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