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6]5号)
曲出告字[2026]5号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5]-18号 | 宗地总面积: | 259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县经济开发区北区协调路南、鹏达街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45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25968平方米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1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22425BA0032 |
| 起始价: | 818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4月10日 至 2026年04月29日 到 河北金圻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6年04月10日 至 2026年04月29日 到 河北金圻拍卖有限公司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6年04月29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4月30日 10时00分在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设规划条件
1.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建筑限高45米;
2.该宗地位于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融创产业园项目内,出入口与另外两宗地共用,出入口位于鹏达街和协调路,鹏达街道路红线宽度24米,协调路道路红线20米,建筑后退鹏达街和协调路道路红线均不低于5米,按规定退让其他地界;
3.该宗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建筑面积也应小于等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公寓、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受让人取得该宗地后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该宗地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300万元;
5.该宗地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
6.建设项目要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项目土地证边线与建筑红线之间的场地硬化、绿化、供暖、供气、市政管网设施等建设设计方案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方案,未尽事宜按照《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7.受让人须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确保生产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8.设计方案需提交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批准。
(二)1、本宗地为无底价出让。2、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3、该宗地涉及耕地面积25949平方米,应缴开垦费1948769.9元。合同价款不包括耕地开垦费,受让人需按规定标准另行缴纳后再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四) 本次出让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曲周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五)受让人在出让宗地范围外因施工等原因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金正海悦天地A座1706--2室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3171888074
开户单位:曲周县财政局曲周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曲周县支行
开户账号:913002010012770015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北金圻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